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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批复我市旅游改革试点规划给予了较大的政策支持
 
 
     日前,省政府对我市和省旅游局共同上报的《保山腾冲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总体规划》给予了批复,并给予了较大的政策支持空间。指出:凡符合环保要求,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旅游重大项目优先给予审批和支持。对涉及土地、财税、生态和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先行先试。
      2008年初,省委、省政府把腾冲列为云南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之一。为推进试点工作科学、有序、创新开展,保山市委托云南财经大学、中国旅游研究院共同编制完成了《保山腾冲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在通过省旅游局评审及审查后,上报省政府,经省政府研究,4月29日,省政府正式发文批复,同意规划。认为《总体规划》符合全省旅游“二次创业”和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要求,对促进腾冲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旅游发展提升沿边开放,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带动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批复指出:凡达到环保要求、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旅游重大项目,将优先给予审批立项和支持。省级旅游重大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分类办理的原则保障用地,对《总体规划》涉及土地、财税、生态和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先行先试。批复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对保山腾冲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区域的政策扶持和工作支持力度,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开展,取得实施。
     要求保山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二是要抓好试验区各功能片区的规划控制和建设项目选择;三是要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四是要加快体制机制政策创新。争取在推进管理机制改革,机制转换、政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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